温正祥,初文8/8/2020,加修 8/20/20,Missionharmony.org
門徒說:主啊,在那裡有這事呢?耶穌說:「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路 17:37)

主指身體非屍首
路加說的屍首並不是屍體,乃人的身體(路17:37,GS #4983),不同於馬太所説的屍首(太24:28,GS #4430)。前者是指被提教會的身體如鷹的展翅上騰到天上的基督台前;而後者是神傾下審判到地上,處死人的屍体。並且,主降臨到地上時,神從天傾下的審判如鷹的快準,不信的人無從逃避,就地死亡。
主降臨明如閃電
主講這兩節經文前,在馬太福音時先指出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太24:15)及大災難的傾下(太24:21) ;而在路加福音時,主先講到世人照平常的生活著,如同挪亞和羅得的日子。
然而,這兩處都是在講他降臨在地上或空中時,都要如閃電般的明顯。馬太所記的是末時信他的不要受假先知的迷惑,但要耐心的等待主最後勝利的歸回地上。而路加講的則是大災難前,在人意想不到的時辰,他突然顯現在空中,提昇教會。
主免教會大災難
故此,主所告誡的鷹和屍的比喻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分指兩件不同的事。馬太所記的是大災難中期起,撒但坐在聖殿褻瀆神,要人拜它為神。隨後,主傾下最後的七碗災審判世界,消滅敵基督及至終悖逆的列國後降臨地上,招聚衪的選民,建立千禧天國。(弗1:4,太24:30-31)
在路加福音,主説到是那時兩人中取一,像是指出人到時要放下的親蜜関係,夫婦的,知己的*,閏密的和夥伴的。(* 猶太人的床可做為與好友聚餐的躺椅) 這也是他在前節經文才說的:信他的人在今世要捨我,才能求得神國的永生。(路 17:33) 為此,主隨後進而告誡信他的人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他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他們; 因為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他們卻要如路21:36所講的: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的馨香祭達到神寶座前的金香爐,啟8:3-5),使他們(配得)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和至末的太災難,即災前被提),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
主再來提昇教會的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 (太 24:36) 同時,教會的提昇也沒有任何的預定事件要先發生,乃是快要到來,絕不拖延。(可13:32-33)
主揭神震怒災難
第四印的地上人死1/4人加上第六號的1/3人死亡所造成的全球一半人口滅亡,看來是神的大災難審判,其實不是,此乃是人為的災難。因為出於神震怒的審判都和撒但有直接関係:第一碗的針對那些有獸印記、拜獸像的人身上(啟 16:2),第五碗的敵基督國陷入黑暗,及第六碗的三污穢的靈迷惑列國眾王,派軍隊到亞迷吉多頓抵擋主耶穌的降臨到地上(16:13),建立千禧天國。
主揭人罪狀審判
至於印災卻沒有撒但的帶頭,都是從神寶座前代表四福音書特點的四活物引出,且帶出隨後的號災。因而,這些災所展出的乃是世人違背福音後所造成的災難,故此,主揭開印所展示的是人的罪狀而不是神的審判*。據此罪狀,神傾下大災難審判世人時,更加顯明祂的公義。(羅3:4,詩50: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