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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因信到因恩稱義

因信稱義的再思   人的稱義是因信嗎?因信稱義本是信主的人不容置疑的基要真理。但神稱罪人為義人是基於人的信心嗎?   因恩稱義  根據弗2:8所說,人的得救是「本乎恩」。神憐憫人的受制於罪(羅5:14)、輭弱無能(羅5:6)、與神為敵(羅5:10),無力歸回祂、回復與祂同在的平安裡(羅5:1)。神就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1:3)。然而,神這樣的恩典,人卻要在信後才能領受,就如弗2:8接著說的「也因著信」。這節經句開宗明意的指明了人的救恩啓於神的恩典在先,人因著信才得以稱義在後。   由信稱義  這「因著信」或「藉著信」一詞在英文是:through faith,並不是「因信」:by faith,即「本乎信」。「因恩典」或「出於恩典」才是「本乎恩」:by  grace。 所以,人在神面前的稱義,乃是本乎恩(by  grace),藉著信或經由信(through faith),而不是反過來的本乎信(by  faith ),因著恩(through grace)。 結束前,這弗2:8經句強調了人的得救並不是出於自己,這也連信心在内,人不因信有多少,稱義便有多少;義乃是唯獨出於神所賜,並不因人的信心大小有所分别。 所以,人在神面前稱義的因由乃是因神的恩典,才經由信。   神的義  自從人悖逆神以來,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昔日神為祂的選民頒下律法,叫人知罪遵行而得以在神之下、在人間存活,然而,並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祂的義。(羅 3:20-25)  世人本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神忿怒於人的不虔不義,但祂满有憐憫、有恩典的忍耐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1:18,3:25) 如今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與生俱來的罪人就得白白的稱義 (羅 3:24),這恩典都是出祂對人的大憐憫(彼前 1:3)。  義的禮服比喻   神的恩典之於因信稱義的真理就如耶穌在太22:8-14比喻中,所說的主人預備給賓客得以坐上筵席的禮服。這盛宴都是出於主人的恩惠,被召來的賓客因著相信便應邀赴宴。然而他們並沒有配得盛宴的合宜衣裳入座,主人就先為他們預備好了禮服,他們穿上後就配得白白的享受這盛宴。賓客此時坐享盛宴所穿上的禮服便如同人回歸與神得享平安時所要披戴的義。來到神面前的人要有神的義遮蓋自己的不義,才能站立在神的榮耀中(羅6:23)。   這個神賜給人的義,已出於耶穌基督(林前1:30),祂要加給一切相信、前來領受救恩的人。與神同住在衪榮耀裡的人(弗1:18),便要披戴這義如同之前被召來的賓客要穿上的禮服才得坐上筵席一樣。神在基督耶穌裡已設立的這義是祂的義,並不出於人,全是衪所賜給人的恩典。人於今只要相信耶穌及領受他(約6:28-29),以他的義取代自義及遮蓋自己的不義,在神面前就得以稱義。(約6:34-35,賽64:6)  義也正如「羊」覆蓋「我」,叫人在神面前藉著批戴主而得以稱義。 不穿義禮服的下場  在講完義的禮服比喻後,主對所召的人說了這位不穿上義禮服坐席的人下場。當王問他到這盛宴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叫僕人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 22:12-13)  主接著告誡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 22:14) 許多被召的人也會像這一位被召的人,不肯接受神所賜所下的義,他們的下場也如是。就如他之前對那些信有神卻不信他的人所感慨的警告:「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惟有本是天國子民的人,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太8:10-12)  因神的恩典,祂已在基督耶穌裡為衪所召的人準備了義的禮服。人信了耶穌(約6:28-29)及領受他後,還要以他的義取代自義及遮蓋自己的不義(約6:34-35,賽64:6),就得以在神面前稱義,與祂在天國同坐席、享盛宴。   披戴主學義  披戴耶穌就是學他的樣式。信主的人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他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6:4)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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