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的永生

主說:「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太 10:39)

主講的「得著」是指出人自認為掌握了生命。然而,人能掌握自己的生命多少?生命一出生就受到從原生家庭到教育至社會的影响,人都可以在修身養性及待人接物上改變生命。但世上的生命常是受制於世界及運行其中的邪靈就如弗2:2-3所說世人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甚且,又有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這便是人在世上生命的難為,不能自認為掌握了就得著。日光之下沒有新事,人古昔刻出粗糙石版或當今做好精密愛瘋的事,無不要費盡心機的努力去完成,生命就在這樣的勞苦愁煩中渡過,常是無意義(虛空)和白忙(捕風)一場。(傳1:9,14)

主指出人對自己的生命除了自我認定得著外,還有自救(太16:25),自保(路17:33)及愛惜(約12:25)。生命誠可貴,人都愛惜卻不能自救及自保;人都可自認掌握了生命,但在無常中又有未來的不知,人並不能參透。生命本源於神,是祂從始至終的作為。 (傳 3:11) 神造萬物時,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的心裡。永遠便是神安置在人心靈的期盼,叫人不知覺的盼望著永遠,指向自有永有的神。(傳 3:11)

人當下的生命(GS #5590)在聖經稱為性或魂及情感,經由永生神的生命(GS #2222)更新變化後活得豐富且到永遠。(太22:37,羅12:2,約10:10) 從活在當下到永遠, 主耶穌要信他的人現今就與他同死,像他的向罪死了;又與他同活,像他的向神活著。 這樣,信主的在當下要喪失老我的生命,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不再受制於身子的情慾。他們但要向神,在主裡當看自己是活的,活出神的生命而得以更新世上的生命、事奉神,當下便可在他裡面得享安息。 (羅 6:4-15,太 10:39,11:29)

從當下到永遠的神生命,便是人心深處所尋思和盼望的永生。(約12:25)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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