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的預言

猶大國亡後,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但以理求神脫離他們所受到的外邦人羞辱時,特別在此時稱頌的是神的義,而不是神的大憐憫。(註,但9:16)

舊約時代的人尋求神的赦罪時,在於求祂憐憫下的悔改和献祭,及祂要應許的救贖主。但以理卻求神的義赦罪,成了神應許人因信稱義而蒙赦罪的預言。

到了新約,保羅指出了神這應許,藉著主耶穌的死和復活,叫信祂的人因信稱義而蒙赦罪,就得與神相和。(羅 4:25,5:1)神所賜的救恩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並不是出於自己和行為,彼得特意指出此乃都因著神的大憐憫。 (弗2:9-10,彼前1:3)

於今,基督獻上自己的身体成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而不再是祭司的祭物,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10:10-14) 神所要求於人的便是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他們的罪,洗淨他們一切的不義。 (約一 1:9)

註:
主啊,求你按你的大義,使你的怒氣和忿怒轉離你的城耶路撒冷,就是你的聖山。耶路撒冷和你的子民,因我們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被四圍的人羞辱。 (但9:16,「大仁」是外加的)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Uncategorized. Bookmark the permalink.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