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是人、還是完全人?

溫正祥,5/2012, 10/23

耶穌本為神,降世為人,不止有人的樣式,且完全是個人。(腓2:7) 他如常人的成長有肉体裡和情緒上的需要。他可以做木匠謀生養家,孝敬父母,平日做禮拜、做事工、做好事、做好人,又能行神蹟奇事成為名人;一生圓滿,最後回到天家。世人看他有個完美的人生,是個完全人。

神卻叫他一生不是順利美滿,反是奔波勞苦,坎坷羞辱。 原來,神要他經歷各樣困苦、逼迫、飢餓及危險,且遠超過人所能忍受、想像的。他便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但勝過了各樣的試探、忍受患難,卻都沒有犯罪。(來5:2,4:15)

他在世上完全的仰靠神,不憑著自己做甚麼、惟有看見父神所做的、他才做(約5:19);他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他裡面的父神所做(約14:10)。主本是神,降世到地上仍是神,他滿有神性和永能,但為了在地上做一個完全的人、完全的與天父合而為一(約17:23),他不與父神強奪。(弗2:6) 主用他的永能來順服父神,甚至痛苦的釘在十字架上,臨死時仍順從父神(來5:8),要藉著他血肉之驅的死亡,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而得以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罪奴僕的人(來2:14-15)。

神要這樣的完全人背負世人的罪孽做代罪的羔羊,成為赦罪的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來 2:17,約3:16) 神於是叫他從死裡復活,起誓立為我們在更美新約裡的中保。(來7: 14-22) 於今,他坐在天上給信他的人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他施恩的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 神要祂愛子耶穌道成肉身,降世為人,做奴僕事奉人;叫他成為完全人之後才獻上生命為人贖罪,神的救恩是何等的完全! (弗1:8)

Jesus is man and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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