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正祥,1/31/2022
起初,神給人自由意志時,伊甸園中一切都甚好。神告訴他們可以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他們也可隨意吃,
享用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吃,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創 1:28-30,2:16-17)
罪敗壞自由
然而,自從亞當犯罪吃了禁果後,就被逐出伊甸園。人從此就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在世上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人從此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 2:1-3) 人活在這邪惡的時代(太16:4),沒有了起初一切都美好的伊甸園。人面臨許多的試探,又無力抵抗,他們的自由意志便導至許多的懊腦和勞苦愁煩。
隨罪的律死
保羅知道在他裡頭,就是他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他,只是行出來由不得他。故此,他靠自由意志所願意的善,他反不做;他所不願意的惡,他倒去做。若他去做所不願意做中一切的,就不是他做的,乃是住在他裡頭的罪做的。(羅7:15-20)
他覺得有個律,就是他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他同在。因為按著他裡面的人,他是喜歡「神的律」(羅7:22);但他覺得身體中另有個律和他心中的律交戰,把他擄去,叫他附從「罪的律」(羅7:25)以至於死。他感嘆:「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找死的身體呢?」(羅7:21-24)
順神的律活
接著,保羅感謝神,靠著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這轄制人的罪律。(羅8:2) 他看清礎了,人雖在內心順服神的律,,他們的肉體卻仍順服在罪的律之下。 人這「肉體」或「血氣」又稱「老我」,並不是一般從血肉之軀所說的「身體」,「血統」或「自然人」(林前2:14,15:44-46)。天生的老我伏在人與生俱來的罪下,一直叫人發作及至犯罪。(弗4:22)
他告訴人還在思念肉體事的,便隨從肉體;唯有思念聖靈事的,才隨從聖靈;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5-6) 原來體貼肉體的,便是隨從「罪的律」,就是敵對神,因為不服「神的律」,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悦,還伏在罪的律之下死,未能進入生命聖靈的律中活。(羅8:7-8)
故此,他誡誨人不要在老我中高擧個人的自由意志,因仍舊伏在罪律的轄制下,必定導至人的敗壞而死亡;唯心中服在神的律下,由聖靈引導,他的自由意志才會導至生命和平安。(羅14:17)
真理中得自由
神的律便是主耶穌教人遵守的道。他教人若常常遵守他的道,就真是他的門徒;他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他們得以自由。便有人質問主:自己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怎要得以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 8:31-36)
於今,人要遵守主的道,才能從伏在人身上的「罪之律」下,釋放出來,而能活在「神之律」的真理中得以自由。當神的真理完全彰顯時,其中的一切都會像起初伊甸園般的美好。到新天新地時,神要將地上汚穢的一切都更新到成為美好,那時,神的子女居住其中,他們就可盡情地發揮起初蒙神所賜予的自由意志,安心的享受永生的福樂。(啓21:5)
救恩後語
若人的心裡全然敗壞,他們的救恩憑心中的自由意志便無從尋到,全是神的主權所預定和賜予。(加爾文神學) 然而,人若只是虧欠了神的榮耀而殘缺,他們的自由意志便仍可追求救恩,因神憐憫的愛而得著。(亞美尼亞神學) 至終,人的歸回神並非他們的自由意志所能決定,乃是神權能和大愛的選召。(彼後3:9,羅3:23)
神深愛人
公義慈愛的神並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就差了祂的獨生子耶穌親自來到世上傳福音給人,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彼後3:9,約3:16) 為了人這救恩,神且要耶穌成了人永遠贖罪的羔羊,釘死在十字架上為虧缺祂榮耀的世人 – 現今的、以前和以後的,作為祂寬容人的挽回祭。(希9:12,羅3:23,羅3:25)
神思念人不過是塵土、又如父親憐恤他的兒女,衪沒有按人的罪過待人,也沒有照人的罪孽報應人。(詩103:10-14,羅2:16) 衪一再的傳福音給死在罪的人從陰間到樂園至天國到最後極至的天堂,願人人都悔改,不願有一人沉淪到硫磺火湖的地獄。然而活在今世的人不必走如此砍苛嚴酷的來世路,現今接受主耶穌的救恩,今生就活在主裡享受永生,死後安息主懷。天國降臨時與主同作王;千禧年後,進入神更新了一切的新天新地,與天堂相通,永遠與神同在。(啟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