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加拉太書 5:17)
這段經文常被解讀為「情慾」與「聖靈」的對立,但若仔細回到希臘原文,便會發現保羅的心思極為細膩。在加拉太書 5:16-17 中,他使用的兩個關鍵詞其實不同:「肉體」(sarx, G4561)指的是人墮落後的本性、血氣;而「私慾」(epithymia, G1937)則是從這肉體生出的慾望與傾向。中文譯為「情慾」時,容易讓人誤以為只有性慾或惡念才是問題;但保羅要說的是:連我們以為中性的「私慾」,一旦離開聖靈的引導,也會與神為敵。
因此,加拉太書 5:17 中「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句話,更準確的中譯應為:「私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
回想保羅自己的見證——他在羅馬書七章所描述的掙扎,正是這種內在分裂的真實寫照:「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那不是他不夠努力,而是因為在肉體之中,沒有良善能導引私慾。
換句話說,肉體本身已被罪轄制,無法成為私慾的正確主人。人的私慾原本可以是好的(如渴望愛、公義、創造、關係),但當它從肉體出發、而非從聖靈出發時,就必然被罪扭曲成惡的情慾。
這正是保羅緊接著說「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 5:17)的原因。不是只有私慾與聖靈相爭,也不是只有肉體與聖靈相爭——而是兩者同時與聖靈為敵:私慾與聖靈相爭,肉體也與聖靈相爭。人的整個墮落構造,從根源(肉體)到枝葉(私慾),都在與神對立。
但好消息也在這裡顯明:「順着聖靈而行」(加 5:16),不是要否定肉體或壓抑私慾,而是把主權從肉體轉交給聖靈。當聖靈引導我們的私慾,那些原本會變成情慾的衝動,反而能被煉淨、提升,成為愛神愛人的動力。保羅不是要我們做一個無慾的人,而是要我們做一個慾望被聖靈重新校正的人。
真正的自由,不是沒有私慾,而是私慾不再與神為敵。當你順著聖靈而行,你會發現:你終於能做出你一直想做、卻做不到的善。